为期一个月的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结束后,市运管处建立长效机制,常抓常管持续紧盯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问题,改善市民乘车环境。
5月8日,市运管处抽调雨城区运管所执法人员组成3个执法检查小组,在雅二中和大兴镇两个执法区域,采取固定卡点执法与流动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拒载、违规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持续整治。此次行动共检查出租汽车169辆次,当场整改车容车貌差、不按规定张贴《乘客须知》和服务证,以及不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违规行为12起;对3辆不打表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按照《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停业学习7天的顶格处理,同时按照《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计分管理办法》规定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