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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殖污染督查 促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5-11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后,我市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方案,并成立督查组。近日,督查组对芦山县和宝兴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芦山县鸿峰家庭农场养猪场、欣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罗勇养猪场、刘照明养牛场、徐朝斌养牛场,以及宝兴县五龙乡战斗村3组雅南猪养殖场和灵关镇中坝村杨勤生猪养殖场等。

督查组一行进行现场查看,与两县分管养殖污染防治与整改工作的领导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农业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整改,务必高度重视,把中央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第二,按省、市整改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整改任务的整改与销号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督察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直排隐患、养殖环保设施不配套的养殖场务必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对粪肥(沼渣、沼液)的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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