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雅安市农业局制订了相应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成立了督查组。4月27日、28日,督查组对芦山县和宝兴县畜禽养殖污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在芦山县重点督查了芦山县鸿峰家庭农场养猪场、欣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罗勇养猪场、以及养牛专业户刘照明养牛场和徐朝斌养牛场;在宝兴县重点督查了五龙乡战斗村3组雅南猪养殖场和灵关镇中坝村杨勤生猪养殖场等。
督查组一行除了查看现场,针对问题提出要求外,还分别同两县农业局养殖污染防治与整改分管领导罗爱军、明树兵以及相关具体主办人员交换了意见。第一,农业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整改,务必高度重视,把中央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第二,按省、市整改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相关整改任务的整改与销号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督察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直排隐患、养殖环保设施不配套的养殖场务必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对粪肥(沼渣、沼液)的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