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区)民政局:
省委、省政府已将“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行动”列为2018年全省20件民生实事之一。为确保此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行动任务的通知》(川民发〔2018〕3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相关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改造项目。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行动任务的通知(川民发〔2018〕32号)
雅安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