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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6 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政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雅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召开2017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市政府印发《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修订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细则。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严格实施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实施情况督察,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分析梳理问题短板,研究制定整改完善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开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和法治工作“一岗双责”;任前考法、会前学法、常态学法、年度述法“四位一体”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法治档案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市级各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许可事项(含大项及子项)、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前置要件、中介服务事项、收费事项、所需文档(模板)等关键要素进行清理和规范,稳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管理、编码管理。经对应清理,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由原225项调整为196项。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省政府批复同意,荥经县、汉源县和石棉县设立了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县级部门行政审批权,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建立重点投资项目代办制度,成立代办中心,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代办项目,提供无偿代办和协办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规范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办理的各类证照事项及要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事项,推行市级证照事项和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化管理。现仅保留证照事项157项,保留村(社区)证明事项24项。

(二)推进政务一体化建设。制定政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7次,顺利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平台实景测试及测试意见反馈等基础性工作。市、县(区)两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平均认领数为6987项,认领总数为62884项,实现与全省同步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实施《雅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实施《雅安市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乡镇行政管理权限,探索乡镇综合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

(四)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全市新登记企业2331户,同比增长17.61%。新登记私营企业2124户,占新登记企业总量的91.12%。推进“互联网+工商登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顺利实现。商标改革成效显著,设立全国首个京外商标受理处并总结提炼雅安经验,已在全国105个城市推广。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完善“雅安市企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警示系统”,共向18个后置部门推送企业信息8856批次。

(五)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绿而美、绿变金”的发展振兴之路。实施绿美雅安“七大行动”,森林覆盖率达64.77%、保持全省第一;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分别完全87.7%、92.3%,全面完成国、省挂牌督办问题整改,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三、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完善行政管理制度

(一)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认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良法善治。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领域的管理现状及立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梳理立法需求,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编制《雅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雅安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召开了2017年立法工作推进会,制定实施2017年立法工作方案,全面完成《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草案议案以及《雅安市河道采砂环境保护条例》和《雅安市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调研报告。立法中坚持公众参与,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组织建议意见,并将草案在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公开征集意见。同时,考虑立法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委托了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参与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确保立法质量。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凡是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充分征求意见、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准确率和及时率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一登记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2017年,市政府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对我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全市共废止涉及“放管服”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2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578件,拟废止131件,拟修改76件。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修订出台《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要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市政府法制办共完成合法性审查300余件次,提出建议意见800余条。市政府成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市政府法制办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广泛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经济合同的法律分析论证以及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申报成为全市首批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责任终身追究和倒查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范围、程序、主体和方式。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和执法证件清理的“出口关”,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力度。实行考试执证上岗,通过网络教育的方式,对全市2112名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加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年审行政执法证3146件,暂停使用1484件,因退休、调离、行政处分或行政执法严重过错吊销、暂扣等注销行政执法证182件。

(二)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印发《雅安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雅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雅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积极开展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督查。重点对8个县(区)和8个涉及环保的重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采取“发点球”的形式,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6份,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依法规范。

(四)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召开2017年度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工作制度、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情况通报和案件咨询、移送、备案等工作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和法院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合力推进“两法衔接”,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制裁。2017年,行政执法机关录入已移送案件信息34件,公安机关录入立案信息21件,检察机关录入建议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信息34件。

(五)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52件,涉及环保、规建、城管、国土、地税、经信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发出书面建议书,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雅安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职权情况,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形成了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科学合理、协调配合的职权配置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市质监局在全国首创“账图模式”,编制岗位法治台账和岗位法治导图,受到了国家质监局、省质监局以及省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省质监系统推行。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打造廉洁阳光政府

(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在市委的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召开四届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暨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市政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5件、政协委员提案249件,办结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并积极回应司法建议。2017年,市县两级人民法院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6份,行政机关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回复。

(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行权平台建设,采用视频监督、数据监督、实时抽查等方式,及时协调处置出现的预警提醒、异常、违规事项。以日巡查和行权平台月报表分析情况为基础,每月对各行权部门、各县(区)案件录入情况和预警报警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权平台上的行权事项目录、编码、流程图、监察点(风险点)、法律依据等进行更新调整,确保所有行权事项上网运行。全市在行权平台共计录入行权事项5.4万余项,设置监察点位56万余个,受理各类行政权力事件151万余件,位居全省前列。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912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29件。突出执纪监督狠抓督查问责,加强稳增长、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督查,强化整改和问责,对“地条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共计行政问责144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重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将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等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确保执行到位。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等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7207条,其中,市本级6448条,县(区)20759条。

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成立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常任委员12人、非常任委员8人组成的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雅安市人民政府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议委员会工作规则》《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等7项工作制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过滤器”“稳压器”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2017年全市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199人,已办结50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15件,确认违法3件,撤销7件,责令履行2件,终止10件,其他处理方式7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二)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办理行政应诉程序,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2017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件全部胜诉。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30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35件,出庭率77.3%,比2016年提高了2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位。

(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将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矛盾争议纠纷,重点行业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工作重点,根据不同县区的特点、难点开展行政调解工作。2017年,我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35件,调解成功1466件,调解成功率79.89%。

八、加强法治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市建成全国法治示范县(区)1个,建成省级法治示范县(区)1个、示范乡镇1个、示范单位2个,命名3个县(区)、27个乡镇(街道)、55个机关单位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建立运行定向普法机制,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1.1余万人次。积极开展农村和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新增法律明白人1416名。建立以文弘法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40个,建成省级法治教育基地1个,全市65个新村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

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绩显著,但与中央和省委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薄弱环节:“放管服”改革仍需继续深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规范性文件管理需要更加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还没有形成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氛围不够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等。

2018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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