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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8-03-14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2月9日通过)规定,市工商联基本职能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市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1485”总体发展思路,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不断推进工商联事业再创新佳绩,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作出新贡献。

1、强化首位意识,坚持政治建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等系列活动,坚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按照“三强一好”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发现、培养、推荐使用和选拔安排。要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有效覆盖。引导党员企业家带头做好本领域、本行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凝心聚力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把团队建好、把党员带好、把企业办好,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引领及抓手。继续联合办好《雅商》杂志,搭建宣传平台,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宣传提供有力保证。积极向《中华工商时报》《四川统一战线》《新蜀商》等报刊杂志报送宣传稿件,进一步增强宣传效力。

2、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团结立会。坚持把市委中心工作作为工商联工作主线,贯彻落实“1485”总体发展思路,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八大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坚决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快转型升级,加大技改投入,发展绿色制造,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大力支持现有企业发展壮大,协力推进民营企业技改扩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大企业规模。落实“项目攻坚年”要求,发挥工商联联系广泛的优势,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开展以商招商、商会招商、产业链招商,当好推介雅安的宣传员,多向企业家宣传雅安的优势资源、投资环境,引导民营企业来雅投资兴业,努力在实现“引进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形成一个集群”的发展格局中争当先锋。引导民营企业推进产业和项目跨区域落户发展、向优势区域集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等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动民营企业、商会和涉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光彩事业活动,开展个性化、特色化和定制化的扶贫项目,引导村企双方精准对接、互利共赢,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吸纳市内贫困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探索“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新路子,指导做好“万企帮万村”台账填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主动加强与成都市工商联、甘孜州工商联之间的联系,以缔结友好商会为契机,搭建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共同推进区域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3、强化职能意识,坚持服务兴会。坚持把持续倾力推动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主题,引导民营企业注重创新、提质增效、挖潜降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亲”“清”二字要求,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帮助民营企业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提升经济服务效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增强对外联络服务,为民营企业拓展对外合作渠道,更好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工商联民间外交优势,更好地服务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助推军民融合新发展,引导我市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创新商会服务机制,加强指导、开展培训、推广经验、组织交流,提升商协会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专题调研、经贸交流等活动,服务商协会建设,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展示企业风貌、拓宽共享资源,进一步增强商协会的凝聚力。引导民营企业抢抓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成渝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直接惠及四川政策机遇,加快发展。密切联系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引导直属商会、会员企业和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围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促进两个健康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着力提高工商联团体提案质量,准确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愿诉求,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省工商联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培训,推动协会商会建立维权援助工作机构,加强对协会商会法律维权工作的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进我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享共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强化创新意识,坚持改革强会。坚持把发展的问题用创新去解决作为工作思路,承前启后,坚定向前。自觉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扎实推进改革,抓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深化工商联自身改革,积极推进所属商会改革,建立联系广泛、服务完善的工作体系。围绕争创一流工商联建设要求,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切实增强机关干部队的创新服务意识和尽职履职能力,推动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落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大讨论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服务会员等制度,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手段优势,实施数字化管理,加强我市各级工商联执常委信息库建设,同步建立和完善会员联络机制,注重在新兴行业、异地商会中发展团体会员,建立互动交流学习机制,定期组织会员、执常委、副主席、副会长开展学习会、培训会等活动,不断增强凝聚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工商联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有效提升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工商联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会员科、经济联络科。市工商联机关编制9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工勤编制1个。2017年,年底实有在编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2018年市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50.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3.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6.30万元,医疗卫生7.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2.21万元,项目支出34.17万元。

市工商联2018年收支总预算150.5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78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和养老、医疗、住房保障因工资调整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18年收入预算150.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17万元,占11.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36万元,占88.8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18年支出预算15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万元,占57.33%;项目支出34.17万元,占22.7%,离退休支出0.18万元占0.12%,医疗卫生7.80万元占5.18%,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占6.55%,社会保障支出12.21万元占8.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5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78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和社保、医疗、住房保障因工资调整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36万元、上年结转17.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2.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工商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32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和社保、医疗、住房保障因工资调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6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86.3万元,占64.72%;项目支出17万元,占12.75%;离退休支出0.18万元占0.13%;医疗卫生7.80万元占5.85%;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占7.39%;社会保障支出12.21万元占9.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工商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商联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为完成参政议政、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培训及指导基层商会建设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8万元,主要用于为离退休人员订阅党报党刊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86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接待上级和下级及其他市州友邻单位来雅学习、考察、调研、交流和招商引资等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主要是为保障市工商联主席用车及单位日常调研等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无购置公务用于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基层调研,招商引资以及机要通信、会务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9万元,增长18.40%。办公费1.53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0万元,邮电1.50万元, 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 2.0万元,培训费 1.57万元,公务接待费 1.0万元,劳务费2.万元,   工会经费1.16万元,福利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工商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工商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工商联无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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