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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3-13 17: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规划。

4.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负责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洪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12.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3.承担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

14.制订并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市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重点工作

1.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健康发展。一是全力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8年全面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东进融入的发展战略,重点对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发展方向、城市规模拓展、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组团功能完善以及城市产业业态等进行深度分析和研究,科学制定城市发展目标。二是狠抓特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指导城市功能修补和城市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重点对高颐阙片区、光华山隧道右侧区域进行规划研究。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重点对观音阁片区进行综合提升,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三是进一步完善功能区规划。完成主城区北部休闲区、南部休闲区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大兴片区控规维护;启动东部休闲功能区规划编制,重点开展金鸡关、凤鸣乡区域规划研究,强化两区联动发展。四是做好城市设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按照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确定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明确公共空间体系,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

2.全力推进主城区基础设施建。2018年,主城区新开工城市建设项目共计71个,估算总投资124.31亿元,计划完成投资61.28亿元(会展中心暂未估算,待方案完成后纳入统计)。一是加快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城镇道路桥梁、市政管网、给排水等建设为重点,科学把握建设时序,构建完善、合理的交通网络,优化发展空间,全面提升主城区综合承载力。2018年,主城区计划开工建设道路桥梁基础设施项目37个,重点项目为大兴二桥等“三桥四路”项目。二是加快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以城市亮化、农贸市场、应急避难广场等建设为重点,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生服务水平。2018年,主城区计划新开工建设市政公用设施项目11个,重点项目为会展中心、南郊水厂扩建、北郊应急避难场所等,计划完成投资约2亿元(会展中心暂未估算)。三是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2018年,主城区计划新开工建设环保基础设施项目8个,重点项目为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雅安市餐厨、污泥和医废处置中心。四是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以公园和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持续推进金凤山公园、桃花岛公园等湿地公园、综合公园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18年,主城区计划新开工建设园林景观项目9个,重点项目为滨江文化绿廊、大兴核心区生态整治工程,计划完成投资约3.73亿元。五是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加快棚户区改造力度。2018年,主城区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完成投资约11亿元(共计约22亿,部分投资已拆分到项目)。六是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空间位置、规模布局和发展走向。2018年,基本完成雨城大道三段1.72公里综合管廊建设,启动文心路、雨城大道一二段、新区大道二三段等5.2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计划完成投资约2亿元;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将结合大兴核心区生态整治工程、滨江绿廊等建设,通过多功能调蓄池、植草沟、透水人行道等方式,建设海绵城市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约1.5亿元。

3.深入开展“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按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我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3090套(户),基本建成2870套(户),竣工2740套(户)。我局将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抓紧研究房屋征收(拆迁)方案、货币化补偿方案,全力推进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如期开工、按时完成。

4.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加快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调整商住占比等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主城区预计完成约3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30万平方米。

5.抓好脱贫攻坚住房建设。完成2018年计划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通过“拆、保、改、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雅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雅安市城乡规划局、雅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雅安市建筑质量监督站、雅安市造价站、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机关、雅安市园林管理处、雅安市张家山公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3039.8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285.42万元,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收入预算71519.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349.30万元,占96.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5.42万元,占2.99%;预算外资金收入35.20万元,占0.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支出预算7151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58万元,占2.85%;项目支出69484.33万元,占97.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969.4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215.02万元,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数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5.42万元、上年结转69349.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万元、国防支出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62.08万元、 农林水支出3962.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4万元、 其他支出62987.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5.4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46.02万元,主要是编制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8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23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8.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90.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医疗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7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96.62万元,主要用于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方面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35.60万元,主要用于调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方面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60.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城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25.8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33.2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强制性和推荐信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67.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0.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0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本部门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为保障本部门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下属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雅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雅安市建筑质量监督站、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机关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116.54万元,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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