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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3-13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贯彻国家和省上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改革、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市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工作。

2.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矿山(含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法规执法检查。

10.协调和调查处理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依法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分工方案,建立健全跟踪督办落实制度,确保改革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按时按期完成。

2.着力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煤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强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管控。 

3.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在2017年推进基础上,规范风险分级,强化管控措施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融合,确保企业自查自报自改率达到9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三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先岗后证”制度。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引导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通过市内骨干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的途径,提高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加快推进“智慧安监”信息化系统建设。

4.着力强化依法治安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重点,把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纳入一体化监管执法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严格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大力开展警示教育。

5.突出抓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紧盯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突出今冬明春、夏季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要节日、重要时段安全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雅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市安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总编制4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9人,机关工勤2人,下属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工勤1人),下属培训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10人。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9人,机关工勤3人,下属执法支队参公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工勤1人),下属培训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9人。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市安监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00.6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75.86万元,主要是因为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32.4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98.11万元增长6.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00.65万元。基本支出482.44万元,占37.09%;项目支出818.21万元,占62.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0.6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75.86万元,主要是因为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减少。

支出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2.4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8.2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82.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2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9.25万元),项目支出818.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33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和工资奖金津补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482.44万元,占37.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45万元,占66.63%;商品和服务支出71.62万元,占14.8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9.25万元,占18.5%,项目支出353.15万元,占7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4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4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能力提升、安全检查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应急救援建设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5.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2.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室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市州、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业务指导、交流时,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过路(桥)、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及上级单位来雅开展安全检查方面的车辆保障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1.5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92万元,降低3.6%。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电脑、打印设备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安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越野车1辆。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是指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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