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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3-13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级国家出资企业进行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稳定工作;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奋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推进绿色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确保到2018年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考核数达到798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8.3亿元,利润总额达到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0%和14%。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继续工作。

1.继续在优化布局结构上下功夫,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和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继续巩固合作成果,继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2.继续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一是要完善改革方案,二是要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五是在重点改革事项上持续发力。

3.继续在提升国有企业监管水平上下功夫,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牢牢把握以管资本为主的基本方向,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监督,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增强监管效能。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容错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4.继续在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上下功夫,着力抓好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树立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刚性约束,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5.继续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党建责任为核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国资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雅安市国资委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市国资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330.8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59099.61万元减少58768.79万元,主要是2017年上半年结余56000万元基金公司组建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0.8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9101.90万元降低99.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0.82万元。基本支出271.21万元,占81.98%;项目支出59.61万元,占18.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0.8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59099.61万元减少58768.79万元,主要是2017年上半年结余56000万元基金公司组建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1.2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1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71.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59.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国资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3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拨付车改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271.21万元,占比100.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07万元,占80.41%;商品和服务支出53.11万元,占19.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9.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97.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职工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5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94.36%。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兄弟市州、各县(区)国资部门业务指导、交流时,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66.63%。主要为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国资委日常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18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11万元,增长60.94%,增长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了车改补贴,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国资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轿车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雅安市国资委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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