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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第一战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2-12 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作为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的第一场攻坚战。自2017年11月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城管执法局和雨城区政府出台《关于雨城区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以来,市级有关部门和雨城区政府就加大了对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燃放行为较前期已大幅减少。2018年2月1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发文,对《通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相关区域及要求再次进行了明确。2月6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关于雨城区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的通知》,明确雨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市级各单位和在雅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雨城区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划定的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和职工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违反《通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公安机关将对违反《通告》行为的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一是立体宣传,全城覆盖。公安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张贴《通告》800余份;网络电台电信服务商多渠道发布《通告》,形成人人知晓、处处宣传的全覆盖态势。

二是源头管控、收货收证。截至2月10日,雨城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对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开展存货回收和许可证回收工作,雨城区大兴镇完成17家,北郊镇完成10家,此前已发售至零售点的烟花爆竹已全部收回。同时,收回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27个。根据工作安排,2月12日前,将全面完成禁放区内40家经营户烟花爆竹存货回收、许可证上交工作。

三是高压禁放,严厉打击。按照市委办 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关于雨城区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的通知》要求,截至2月11日,市级单位、雨城区有关部门和在雅企事业单位已基本完成通知到个人、承诺书签订。雨城区公安分局及其下辖各派出所出动警力重点针对红白喜事、庆典年会等开展禁放区内违法行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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