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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17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狮子村8组,高山村5组;孔坪乡柏香村5组及村集体的集体土地,作为公路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至望鱼至瓦屋山公路(雅安市境内)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7〕248号,批准时间:2017年2月23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公路建设用地。

三、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狮子村8组,高山村5组;孔坪乡柏香村5组及村集体集体土地,征地面积约0.6371公顷(具体范围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批准安置人数及安置途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实际调查核实结果为准,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相关事宜

该项目补偿登记相关事宜已由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人民政府、孔坪乡人民政府组织村、组开展了征地调查确认登记工作。征地补偿以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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