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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23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7〕205号)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为

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农民工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全市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三、组织机构

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成立了“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工作组。市司法局副局长虞尚堂任组长,成员孟秀康、杨示蓉和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工作机构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牵头组织专项活动开展。

四、工作开展

(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市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大力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大型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场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审查、援助形式和程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应以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等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开展窗口咨询活动,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临街一层法律援助窗口咨询、受理工作,组织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农民工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接待咨询时,要耐心解答,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遇到群体性、突发性的农民工案件做好处理和上报。

(三)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便于农民工遇到困难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各县(区)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类案件要实行100%法律援助,并要求法律服务机构要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案件,最大程度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做到速度与品质结合。

五、工作总结

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要随时以简报、信息、案例、总结等方式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撰写专题报告上报市中心。材料报送工作将纳入2018年绩效考评。(市中心联系人:杨示蓉,联系电话:189428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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