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先锋路上设置停车位的建议》(第2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在组织民警对您在建议中提及的观点进行讨论后一致认为,您所提出在先锋路设置停车位的建议能够客观反映出随着小区和商业圈的成熟发展,先锋路的停车需求较之以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尤其是周边无大型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的需求凸显。
公安交警通过管理实际和网络舆情已经关注到先锋路停车需求增大、无序停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对此,我们对先锋路的现有交通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对临时停车位进行了适当规划,并向市政部门提出了施划停车位标线的需求。但由于从市政部门反馈的信息来看,先锋路要进行路面重新铺设的道路改造,因此市政部门建议在道路改造完工后再行施划停车位。
针对小区内停车的问题,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将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进行沟通,协调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在小区通道、消防通道设置禁止停车的标志牌或警示牌,同时协调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督促小区物业规范管理小区内的停车秩序。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诚请您能继续关注雨城交通,监督公安交警管理工作,为建设美丽雅安共同努力。
雅安市公安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