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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计委函〔2018〕4号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马丽同志退休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1-19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中医医院: 

你院报来马丽同志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收悉,经审核:
马丽,女,1963年1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40年。

马丽同志于2018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同意退休,退休费计发如下: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及川人发〔2006〕48号文规定,马丽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18年2月起执行。

联系人:市卫计委人事科 李潇

联系电话:2223054。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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