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雅市安委〔2017〕1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同时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分别于2017年10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周敏,联系电话:2223844。
附件: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