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卫计人函〔2017〕22号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常青、陈黎二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1-16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常青、陈黎二位同志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收悉,经审核:

常青,男,1957年10月出生,1973年8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45年。

陈黎,女,1962年11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39年。

常青同志于2017年1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陈黎同志于2017年1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同意退休,退休费计发如下: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及川人发〔2006〕48号文规定,常青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17年11月起执行;陈黎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17年12月起执行。

联系人:市卫计委人事科 刘慧媛,联系电话:2223054。

雅安市卫计委

2017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