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常青、陈黎二位同志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收悉,经审核:
常青,男,1957年10月出生,1973年8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45年。
陈黎,女,1962年11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39年。
常青同志于2017年1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陈黎同志于2017年1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同意退休,退休费计发如下: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及川人发〔2006〕48号文规定,常青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17年11月起执行;陈黎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17年12月起执行。
联系人:市卫计委人事科 刘慧媛,联系电话:2223054。
雅安市卫计委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