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雅安市商务粮食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仔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免费向有关单位和场所提供。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政府网站(网址:www.yaan.gov.cn)。
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论
市商务粮食局信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雅安市商务粮食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一)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市商务粮食局是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行政单位。
(二)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市商务和粮食局在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照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信息公开时限
1.主动公开时限:市商务粮食局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时限:市商务和粮食局自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分为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导航区按“栏目导航”“体裁”“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和“企事业单位服务”等分类提供查询信息的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引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按“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最新公开信息”“政府公告”“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等分类显示公开信息内容。公开的每条信息显示标题、索引号、所属栏目、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文号、关键词等信息内容。
标题是政府信息标题;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所属栏目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发布机构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发布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关键词是信息中的重要词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商务粮食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渠道
1.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aan.gov.cn)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该网站开设有“信息公开”栏目。公众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后,点击导航栏“信息公开”,可进入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看雅安市政府、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系统使用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页面左侧“栏目导航”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分类导航式浏览:信息公开系统各类信息按“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公共事业单位服务”“体裁”和“服务对象”等名称进行分类,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门别类进行集中展示,公众可以在对应的分类中查询相应的政府信息。
(3)标题关键字和索引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或索引号并搜索,与关键字或索引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渠道
公众可到雅安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户外LED等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可在市级部门设立的公告栏目了解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雅安市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直接向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1.市商务和粮食局信息公开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见后)。
2.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点地址为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3202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35-2227267
传真号码:0835-2850721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3202室,邮政编码:625000
(二)《申请表》的获取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
http://www.yaan.gov.cn/htm/openview.htm?id=20131024174906-755237-00-000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四)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到现场口述,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签字认可后当面提交申请。
3.电子邮件。申请人可通过向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申请。
4.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申请信息公开(http://www.yaan.gov.cn/htm/ysqgk.htm)向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提交申请。
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予以登记。根据申请人所留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和受理,在确认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下图。
(六)受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 |
受理点地址 |
办 理 时 间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号 码 |
电子邮箱 |
市商务粮食局 |
办公室 |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B539室 |
8:30-12:00 14:30-18:00 |
0835- 2622216 |
0835- 2634139 |
398835263@qq.com |
(七)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市监察局:监察电话:0835-2852000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雅安市行政中心5A715室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5-2227267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雅安市行政中心3202室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5-2231039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118号
邮 编:625000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835-2855083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6号
邮 编:6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