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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市政协委员第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8-01-08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辛顺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第16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雅安是一个多民族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市民族工作,从2010年到2016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雅委发〔2010〕11号)、《关于加快推进彝区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1〕10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6〕9号),从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加大对民族地区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

近年来,针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减贫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全市扶贫、水利、农业、文体广新、民宗等涉农部门,积极落实好民族政策支持,坚持把贫困民族村脱贫攻坚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融合推进。2012年以来,市水务部门先后争取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中央“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水资源费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抗旱、维修养护等项目资金用于汉源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以来汉源全县共投入水利项目建设总投资6.99亿元,其中在民族乡和少数民族村投入资金4405.39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汉源县及少数民族乡、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平。“十三五”期间汉源县计划新建、改造供水工程24处,安装消毒设备159台(套)。今年已争取到汉源县省级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945万元,计划实施1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规划;依托灾后恢复重建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市农业部门采取农旅结合、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等方式,提升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发展,建设了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2016年,争取到中央和省下达民族地区农业项目资金9303.76万元,其中汉源县5563.09万元,同时全市民族地区整合1821万元农业项目资金用于农业产业扶贫,通过农业项目的实施,对民族地区农业生产设施改善,农业产业基地提升,民族地区农民农业生产得到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农村电力建设方面,2008年以来,雅电集团累计投入农网改造资金181082万元,其中在汉源县累计投入资金34109万元,在全市范围消灭了“无电户”,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7年,雅电集团计划投入农网资金20371万元,其中在汉源县计划投资3273万元,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60.48公里,配电变压器51台,低压线路214公里,将惠及汉源县农村居民5500余人。坭美、小堡、顺河等民族乡也已纳入2017年农网投资计划,将投入农网资金860万元,预计到2017年底汉源县将实现贫困村电网改造全覆盖。

2017年,全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把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市贫困人口计划减贫4736人,退出贫困村54个,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20%及以上的少数民族贫困村22个;汉源县减贫2325人、退出25个贫困村(其中少数民族贫困村11个)。全市将围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聚焦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坚持改善民生,加快民族地区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攻坚步伐,有计划地优先实施60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到20%及以上)整村推进工程,向民族地区贫困村倾斜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统筹推进住房、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族地区贫困户发展以“五雅”为主的生态富民产业,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美丽家园,着力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群众“长远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稳定脱贫。

二、关于“建立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机制”的建议

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雅委发〔2010〕11号)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6〕9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财政投入。目前,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共35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民族工作机动金150万元、少数民族补助费50万元;同时,雅委发〔2010〕11号、雅委发〔2016〕9号明确要求“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应将省不参与分享税种的地方实得部分的40%以上作为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统一规划外的少数民族乡村发展专项补助。”石棉、汉源、宝兴、荥经四个民族待遇县也相继出台了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政策和工作措施。

近年来,市县两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项目的投入。民宗系统每年争取落实到位省、市两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都在600万元左右,重点加强了少数民族乡村“四小”(小路、小水、小桥、小能源)基础设施、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办好惠民实事。全市相关市级部门也结合脱贫攻坚,以民族地区项目为载体,不断加大民族地区项目资金争取落实,发挥民族地区特色优势,在推进区域联动发展中实现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各级加大政策倾斜照顾和资金投入,促进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选配好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领导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干部,并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具体做法:

一是疏通入口渠道。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争取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定向或优惠,招录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员到公务员、事业人员队伍;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少数民族考生到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和少数民族乡镇工作。目前全市公务员、事业人员和教师、医生报考人数逐年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录取数量、比例也呈增长趋势。

二是加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在选拔县级后备干部时,明确少数民族待遇县推荐的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应有相当数量比例,其他需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初步人选中要有民族干部;各县(区)、市级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培养后备干部时,也参照执行,加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在培养锻炼少数民族干部方面,结合脱贫攻坚、灾后重建等工作,大力选派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上挂下派。在公开选调、遴选干部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力度。

三是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干部能力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市委组织部每年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列入主体班次,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民宗局每年都举办一期民族地区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及时优先推荐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次。强化理论培训,结合少数民族干部的特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通过专题培训、座谈讨论、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大民族地区干部跨区域交流工作力度,有计划地选派民族地区干部到市、县(区)级部门交流任职,选派市、县(区)级部门优秀干部到民族地区工作。

由于目前一般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配备领导干部,因此针对“竞争上岗配备领导干部时,要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建议,市上有关部门将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统筹指导相关县(区)和部门,结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干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等中心工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整合相关项目资源,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再次感谢辛顺才委员对全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告或函告。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4月5日

(联系人:市民宗局民族科刘晓航;联系电话:2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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