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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1-04 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30日,我市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7〕5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全市启动“1+8”医疗服务模式(即1个城市医疗集团+8个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在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雨城区、石棉县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市建儿科、妇产科、骨伤科、精神科等3-5个重点专科联盟。市级三级公立医院与省部级医院,县(区)级医院与市级医院,乡级医疗机构与县(区)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市将在远程医疗等方面积极推动建立与川西区域医疗中心相适应的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影响带动作用凸显,县域医疗共同体全面建设,专科联盟体系基本建成,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并向各类专科、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包括在市级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联合城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管理模式的城市医疗集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的县域医疗共同体;根据我市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充分发挥与省级及以上单位协同网络的作用,选择专科特色明显、就医需求高的医疗专科组建专科联盟;面向基层、偏远、民族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

《意见》明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承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推进功能互补。逐步降低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

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将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关系,鼓励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支持专业康复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向医养联合体发展。

通过推进医联体建设达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包括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等;强化民族和偏远地区对口支援,推动建立大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模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联体内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共享、业务协同;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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