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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来源:市外侨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17-12-26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收费依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外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03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认证费 

1.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2.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3.领事认证加急费【在第3个工作日内认证证书的,每份(证)收加急费50元】。 

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每份(证)加收50元。 

(二)代办签证费 

1.赴北京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35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2.赴重庆、云南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20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3.在成都办理签证,每人每国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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