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办理公证的期限, 是国家法律对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宜所规定的时间限制。公证机关都应严格依照期限规定予以受理。如果申请人发现个别公证机关不遵守法定期限, 有权提出质疑或申诉。
国家规定了三种期限:
(1)一般公证在一个月内办妥, 复杂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
(2)申请人的申诉应在3个月内作出答复结论;
(3)受其他公证处委托调查的, 应在20天内作出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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