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粮食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粮食仓储物流企业现状和全省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要求,研究部署2108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储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把握重点
一是安排原则为“专项资金安排应有利于推动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销衔接,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重点支持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适当支持中央直属粮油储备公益类集团及所属企业、部分增储规模大的销区和产销平衡区、正在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部分有仓容缺口的主产区以及新疆和藏区等西部地区建设部分仓储设施,适当支持成品粮储备库、应急配送中心项目”;二是支持方向和项目条件为“项目应符合《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优先支持位于《规划》中“两横、六纵”八条粮食物流重点线路、重要节点以及重要进出口粮食物流节点上的项目”。
二、统筹规划,完善布局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需求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逐步实施。根据我市粮食流通设施实际,依据国家重点支持方向,采取整合资源,发展股份制企业的方式,着重做好粮食物流、成品粮储备库、应急配送中心等项目的申报储备工作。
三、因地制宜,谋划2018项目申报
针对2018年预计申报实施的“物流、仓储、应急保障”、“优质粮食工程”、“军粮供应”、“粮食新动能转换”等项目,做好前期前置性工作。
四、加强监管,完善档案建设
要强化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稽察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