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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12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组织部、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方案》中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我们制定了《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监察局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局

                                                                       2017年6月21日

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方案》中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现制定《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村(居)务公开条例宣传到位,公开事项家喻户晓,公开方案备案上报,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简明,公开时间符合规定,公开形式具有实效,村(居)务监督更加有力。通过专项整治,村(居)务公开更加规范,村级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

针对当前村(居)务公开工作中存的公开流程不规范、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形式单一,群众对村(居)务公开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惠农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等问题,严肃纠正和查处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细化工作方案(2017年6月)。市上制定下发《持续推进村(居)务公开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并成立雅安市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作《村(居)务公开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印发《村(居)务公开知识问答》宣传资料。

(二)深入宣传和督促指导(2017年7月)。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结合业务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广泛宣传村(居)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县(区)民政局要统一公开指导目录(明确应予公开的村级事务)和必要的部分事项的公开格式样本,制定《公开方案》范本,并组织乡镇、街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开展县级全面检查(2017年8月-9月)。各县(区)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切实开展监督检查,并安排督促乡镇(街道)开展全面自查,确保村(居)全覆盖。村(居)委会是否制定村(居)务公开方案。对《村务公开条例》规定应予公开的村务,应由村委会提出具体公开方案,方案应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等内容,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查、村两委联席会确定后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对没有制定公开方案或已制定但不完善的,应督促制定或完善。村(居)务是否公开。查看村(居)务公开栏是否有应予公开的内容,是否做到了及时公开并保留足够的公开时间。没有做到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公开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对已公开的村(居)务,要检查公开内容是否清楚明白,是否存在“看不清”、“看不懂”等问题。四查公开形式是否做到群众知晓。如果现在的公开形式不能保证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知晓,则应增加其它公开方式,如将公开内容延伸公示到村民小组(或小区院落),通过手机短信发送以及微信、QQ、微博、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村(居)务监督是否到位。要检查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要督促其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问题,应该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应提请相关部门处理的,要按规定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四)开展市级抽查问责(2017年10月)。县(区)民政部门牵头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抽查。抽查一个县(区)的乡镇数不少于2个,村不少于4个。对检查发现问题,除责令整改外,还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统一认识。村级事务,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好是坏,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村(居)务是否公开,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评价。中央、省、市在村(居)务公开方面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省人大专门颁布了《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结合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后的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强力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人共同组成“雅安市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民政局负责村(居)务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加强对县、乡纪委村(居)务公开方面执纪问责工作的督促指导;市委组织部负责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村(居)务公开的指导,并按照职能对侵害群众知情权问题进行问责;市农业局负责村(居)务公开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涉农惠农资金分配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村(居)务公开中相关公开业务的指导工作。各县(区)相关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强化指导,规范行为。一要健全制度,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各县(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督促指导村(居)委会结合实际,明确应予公开的事项,逐个制定公开方案;二是完善内容,推进公开事项具体化。要进一步明确每个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做到公开内容简单明了;三是拓宽渠道,推进公开形式多样化。村(居)务公开要做到实用、方便、清晰,要便于村民了解。四是注重时效,推进公开工作定时化。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至少保留10日以上;五是强化监督,推进公开工作常态化。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督促,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发挥作用,对已确定的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等要督促落实到位。

(四)问题导向,创新工作。目前,群众对村(居)务公开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村(居)委会已经公开。为此,在做好“村(居)务公开栏”公开这一法定公开形式的同时,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借助“互联网+”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方式,如网络公开、电视公开、手机短信公开等,让村民可随时随地了解本村重大事务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安装专用的手机“村(居)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风吹不走、雨淋不掉、随看随用、永不消失的公开栏”。

(五)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按照市上要求,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工作安排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安排另文下发)。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月专项督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督查工作要建立督查台账、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应该纠正的要立即纠正,需提请相关部门处理的,要按规定提请相关部门处理。从6月起,各县(区)相关部门在每月25日前书面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雅安市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先明

副组长:市委党建办主任、组织部副部长 姜  军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刘  宝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邱君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韵叶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向朝弘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         梅驭宇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屈永久

成  员: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干部         邹  云

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         刘成锦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副科长     袁  翊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况建忠

市农业局合经科科长           肖兴无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副主任       杨  丁

市民政局监察局副主任         潘  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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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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