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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12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宝兴县民政局:

省民政厅开展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经市局研究,拟确定宝兴县为试点县。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7〕4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并将开展试点工作方案于5月底报市民政局。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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