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出台“三个办法”“五个意见”“两道流程”“两张清单”等12项巡察制度。组织对2016年市委三轮廉洁重建专项巡察的所有对象巡察“回头看”,并对天全县、石棉县进行廉洁重建专项巡察,实现对承担灾后重建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巡察全覆盖。完成新一届市委首轮常规巡察,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作为首批进驻单位。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发挥“游动哨”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19轮巡察和4次“机动式”巡察,共发现问题5571个,发现问题线索206件,已立案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