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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05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加快推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统筹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根据各地上一年的考核结果进行奖补。指标体系内容包括:成效指标(60%),投入指标(20%),管理创新指标(20%)。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用途包括:新建、扩建或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城乡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改善办园条件。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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