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7〕4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14〕163号)相关要求,并按照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印发的《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雅商粮财〔2017〕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以及市商务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复审,现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和申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3日—11月29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如实向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反映。
联系人:余存尧
电话:0835-2352697,传真:0835-2634139
附件: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