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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7-11-20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事项名称:生育服务证办理

二、申请条件:合法结婚(含再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下列夫妻: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雅安市的;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现居住地为雅安市的;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雅安市办理的;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雅安办理的。

注: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内地一方为雅安户籍的,双方子女数按《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计算。

三、办理依据: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四、办理地点:夫妻在怀孕前到夫妇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登记。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六、所需材料:夫妇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办理流程:夫妇到夫妇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现场登记或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网址:12356.scpip.cn)关注“四川省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当事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班里的,可以委托办理。

八、联系电话:0835-2241544

附件:四川省生育登记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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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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