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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加大财政投入助力医疗改革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20 11: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0,791万元,保障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20元提高到人均450元政策的落实。

二、支持脱贫对象稳定脱贫。一是对全市94,65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150元/人/年)给予全额代缴,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100%、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2017年,全市财政应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资金1,41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2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349万元、县级财政补助849万元。二是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37万元,支持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期间免费接受一次健康体检。三是筹集资金51万元,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全市已救助19人共计23万元。

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一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筹集资金186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二是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保障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筹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995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由人均45元提高到人均50元。筹集资金2,218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制度的实施。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90万元,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五、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项目财政绩效考评,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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