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市关闭煤矿27处,化解过剩产能264万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实现了“五年任务一年超计划完成”的目标。截至目前,我市共筹集奖补资金32,47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224.2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660.4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288.89万元。按照《四川省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分配资金的要求,市财政局已将化解产能中央、省、市筹集的奖补资金30,184.71万元拨付到关闭煤矿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根据相关县(区)财政部门上报数据显示,现已拨付到位资金19,14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