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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社局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11-17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我市在会上作了题为《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提升人社法治建设水平》的交流发言,汇报了雅安市人社局从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不懈努力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特色亮点工作和具体做法。

提出“四个三”法治工作思路。一是依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走基层活动、人社讲堂“三个载体”,促进学法用法。二是实施“三会”普法,即县级干部碰头会前学改革政策,中心组会议学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会议讲业务政策。三是编制了行政权力目录清单、责任清单及人社系统收费清单“三个清单”,将8项市级管理权限下放至6个扩权试点县实施,行政审批提速率达73.2%。四是把好决策、政策和对策“三个关口”,提高法治水平。决策关口重点是吸收专家、学者和群众参与,聘请法律顾问,建立责任追究、过错纠偏纠错机制;政策关口重点是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廉洁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预执法;对策关口重点是集体研讨、前置审查。

实施创建活动“三书”举措。从单位、科室、个人三个层面,推出了“三书”措施,助推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创建任务书。印发了《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任务分工表》,对创建的“八大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助单位以及责任人,做到了任务具体便于操作、分工合理适于实施、责任到人利于考核。二是创建责任书。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工作责任书》,由局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签订人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专题“述法”,并填写学法用法表,归入个人法治档案。三是创建承诺书。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了《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承诺书》,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统一作出公开承诺。

推出学法用法“三案”措施。一是分年度和分项目制定法治工作方案。在创建活动开展期间,按法治宣传教育、重大普法活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等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则根据总体部署制定落实细化方案,做到目标在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二是制定法治讲座教案。推进“人社讲堂”和局领导、科长“法制讲座”“两讲合一”,讲座进行一定周期后举行优秀教案评选,为全市人社系统建立“法治宣讲队”储备师资。三是建立法治履职档案。按照要求建立法治档案,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年底必须将一年来学法用法守法以及履行法治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填写《年度述法表》。

推进人社法治文化建设。我局将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纳入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机关文化建设同步推进。提炼形成了体现时代特点、实践特点和部门特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文化。一是面向全系统广泛征集人社法治文化表述语,对征集到的人社法治文化表述语进行阐释并最终确定;二是推出人社法治文化精品,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文化展演、法治成果展示等活动,依托机关办公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门户网站建设“人社法治之窗”,定期编制法治信息专刊。

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员、信访接待员、仲裁员的作用,坚持一岗双责,做到优势互补。一是注重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把调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对可能出现的劳动保障纠纷处理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才处理的被动局面。二是注重调解工作与监察工作相结合。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现象,及时通过监察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等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集体案件的发生,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三是注重调解工作与仲裁工作相结合。对信访类双方愿意调解的案件出具行政调解文书;对通过仲裁维权的案件经过调解成功的出具仲裁调解书,确保法律效力,避免诉累;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四是注重调解工作与法治工作相结合。行政调解工作中,严格按照调解的法定程序进行,兼顾公平和高效,确保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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