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生育服务证办理
二、办理依据: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三、办理地点:夫妻在怀孕前到夫妇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登记。
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五、所需材料:夫妇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办理流程:夫妇到夫妇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现场登记或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网址:12356.scpip.cn)关注“四川省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当事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班里的,可以委托办理。
联系电话:0835-2241544
附件:四川省生育登记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