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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关于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灾后重建项目永久配电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局接受雅安日报社的申请,对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灾后重建项目永久配电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本工程属“4·20”灾后重建项目。现场审计工作于2017年11月6日结束,现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改造装饰金凤街10号原精神病医院老年康复楼和住院楼,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演播室和访谈设备、监控设备、家具、空调等设施设备,以及大门、围墙、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等附属设施。

本次审计范围为项目永久配电工程。

(二)批复情况。2016年1月18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改造装饰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雅发改审批〔2016〕3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雅安日报社。概算总投资931万元。

(三)参建单位。项目业主直接委托四川省隆源电力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按规定计算并下浮50.5%后暂定为16,773.00元。

项目业主直接委托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合同约定监理服务费暂以招标控制价的3.3%为计费基数下浮51%计取,监理费暂定为5,235.00元。

本项目经财评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380,938.00元,业主直接委托雅安科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雨城分公司为本项目施工单位,签约合同金额为380,938.00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6年9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金额380,938.00元,合同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6年10月23日,实际工期25日历天。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该工程合同金额为380,938.00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并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的送审结算金额为372,645.00元。送审金额比合同金额减少8,293.00元,减少比率2.18%,主要原因是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规费按实计取。

(二)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情况。按《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5〕46号)规定,由雅安日报社通过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参与竣工结算审计。经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的结算造价为310,574.00元,核减金额62,071.00元,核减率16.66%。

(三)审计机关复核和审定情况。我局组织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和审查。在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基础上,经复核审查,又审减金额12,288.00元,复核审减率3.96%。

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灾后重建项目永久配电工程送审结算金额为372,645.0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298,286.00元,审减金额74,359.00元,综合审减率19.95%。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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