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强化”规范市场销售行为推动全市食用农产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11-10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施策“四强化”,推动全市食用农产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部门合作联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意见》。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畜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并附加具有生产者、产地、生产时间、检验检疫、质量合格等信息的标识。食药监局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鼓励零售市场以及销售企业根据经营规模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设备,并按要求实施入市登记、现场检测工作。

二是强化联席会商制度。由市食品安全办牵头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合作会商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根据监管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对食用农产品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共同为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三是强化销售清单规范。统一溯源票据格式,推荐使用将销售凭证和产品产地证明相关内容予以整合的《食用农产品溯源单》和《食用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推行溯源票据公示制度。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摊位或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追溯看板》,公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溯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质量证明等资料。由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作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其他购货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凭证。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出动762人次,280车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383家次,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356起,督促指导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室18个,约谈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单位责任人17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