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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先锋示范行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0-23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我市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和实施后发追赶、推进发展振兴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进程中以更严更实的作风担当起推动我市振兴发展的重任.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推进“先锋示范行动”的通知》(雅直委办(2017)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推进“先锋示范行动”更好地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先锋示范行动”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积极选树一批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发展振兴”这两大工作重任中勇于创新,求真务实、敢于担当、谋事兴业、争创一流的“示范岗”、“示范团队”,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先锋模范,把合格党员的标尺和新时期党员的先进形象立起来、树起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凝心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市委“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发展战略凝聚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

二、活动安排

(一)思想发动。组织各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部署,进行思想发动,让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刻认识到“先锋示范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全面掌握“先锋示范行动”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参与“先锋示范行动”,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落实。

1.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主要围绕带头践行“四讲四有”要求开展活动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成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模范;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成为守规矩、重品行的模范;强化宗旨观念,成为自觉联系服务群众的模范;勇于担当作为,成为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模范。因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的不能推荐为共产党员示范岗。

2.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在单位内设机构中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基层和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示范,即团结协作好,成为互帮互助的模范;工作业绩好,成为争创一流的模范;创新创业好,成为攻坚破难的模范;工作作风好,成为优质服务的模范。近3年来团队及团队成员因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的不能推荐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局党委汇报,认真抓好落实。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带领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务求创出实效、创出特色。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正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对象推选出来,切实提高评选推荐的公信力,形成鲜明的社会导向。强化日常督促检查,从严从实开展创建活动。

(三)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在单位利用宣传栏、OA等形式,对“先锋示范行动”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引导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定标杆、找差距、抓提升,集聚改作风、促发展的正能量,使创建活动成为加强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使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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