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名山区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至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经查,2016年1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63岁,名山区前进乡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本村罗某某将自家林边1根桢楠树非法砍伐至家中存放。名山区森林公安局通过工作获悉线索后,立案进行调查。经鉴定,被砍伐的桢楠树树桩为一个树桩发起来的两叉,地径分别为34厘米和26厘米。
此案成功侦结,为正在开展的防范和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又添一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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