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了汉源县群众民主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深入开展,汉源县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大力宣传《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贺东风担任组长的“汉源县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点管理条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十九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和督查指导的作用,为《条例》有力有序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印发《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500份,发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要求在乡(镇)政府、村(社区)、新村聚居点进行张贴;三是编印《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单行本《小司说法》第10期5000份,发放到12个乡镇16个新村聚居点,达到每户一本;四是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到新村聚居点开展《雅安市新村聚点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活动采取现场法律咨询、入户面对面宣传、解读等方式,向聚居点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雅安市新村聚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80余人次,发放环保袋、围裙13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