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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国税全面启用税控升级版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系统

来源:市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7-09-28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切实减轻“营改增”后各县区局办税大厅代开发票工作压力,进一步落实总局“营改增”代开发票使用有关规定,经市局相关部门数月协商筹备,全市系统从9月21日起全面启用税控升级版委托代开发票和代征税款新系统。

新系统具有如下主要特点:一是对代开身份进行验证。将按月上传全市所有纳税人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号到该系统,对申请人是否 “已办证”进行检查,凡身份证号已办理有税务登记的,将禁止代开发票。申请代开人的身份证信息税务机关可后台查询;二是风险管控功能齐备。各区县局可按委托代征协议内容设置委托代征范围、单张发票金额区间、填开发票总金额和一定时期内连续份数等限制条件;三是一次录入、双票打印。经身份证读卡、录入代开发票基本信息后,完税凭证和升级版发票同时打印,保证双票准确的对应关系;四是具备金三申报接口。代征税款采用离线开具,申报时将代征明细导入金三系统。受托方定期进行税款结报,系统能“打印”和“导出”委托代征申报表和申报明细,金三系统中可导入委托代征明细,符合征管规范要求。税务方、受托代征方均能查询打印“票证结报”等相关报表;五是发票信息实时查询。使用税控升级版开具发票,代开发票信息上传“防伪税控系统”,并可在四川省国税局发票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发票信息。 

目前,全市各区县局依托该系统,分别与邮政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负责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委托代征,充分利用邮政网点分布广、管理规范的优势,特别是在边远乡镇设立代征点,拓宽了办税服务渠道,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压力,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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