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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9-26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现将2017年8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雅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有效监测天数内环境空气质量优8天、良23天、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0%,环比上升19.3%,同比上升3.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1,AQI指数范围为41~95,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有23天,占74.2%。

各县区空气质量监测情况见表1及图1、2。

表1 2017年8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月均值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毫克/立方米)

臭氧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雅安市

(主城区)

14

23

0.6

146

28

26

3.01

名山区

7

14

0.4

93

30

14

1.98

天全县

11

17

1.2

117

21

13

2.31

芦山县

8

3

0.8

71

28

23

1.91

宝兴县

11

14

0.5

74

22

10

1.72

荥经县

3

9

0.5

129

14

12

1.75

汉源县

6

13

0.6

157

33

17

2.51

石棉县

3

10

0.6

106

20

9

1.66

注: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3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图1 2017年8月主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图2 2017年8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较图

二、降水

本月共采集雨样52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酸雨频率为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降水pH值范围6.49~7.98,最低值于市气象局8月2日测得。pH平均值为7.42,属于非酸雨,同比△pH=-0.07,酸雨污染有所加深;环比△pH=-0.59,酸雨污染有所加深。

本月我市降水中各离子组分的浓度分别为硫酸根离子2.35mg/L、硝酸根离子1.58mg/L、氯离子0.100mg/L、氟离子0.206mg/L、铵离子0.961mg/L、钙离子0.222mg/L、镁离子0.060mg/L、钠离子0.352mg/L、钾离子0.177mg/L。降水中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和钙离子,分别占阳离子总当量浓度的59.8%和17.2%;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分别占阴离子总当量浓度的57.2%和29.8%。降水中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的当量浓度比为1.92: 1。

表2  2017年8月雅安市酸雨污染状况

污染程度

酸雨频率%

城市名称

重酸雨区(pH≤4.5)

0

雅安市

中酸雨区(4.5<pH≤5.00)

0

雅安市

轻酸雨区(5.00<pH≤5.60)

0

雅安市

非酸雨区(pH>5.60)

100

雅安市

注:1.降水评价采用《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2.污染程度分为重酸雨区(pH≤4.5)、中酸雨区(4.5<pH≤5.00)、轻酸雨区(5.00<pH≤5.60)、非酸雨区(pH>5.60)。

3.酸雨频率%在0~100之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区间进行统计。

比如:0、>0~≤40、>40≤80、>80~≤100。

三、降尘

本月雅安市降尘量为1.7t/km2·30d,同比下降76.5%,环比上降47.1%,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我市清洁对照点—六一研究所本月监测值1.7+3 t/km2·30d的标准限值。

四、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7年8月,开展了地表水国控3个断面、省控4个断面、市控11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评价,结果详见表3。

表3 2017年8月雅安市地表水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河流

规定

类别

上月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月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大岗山

国控

大渡河

Ⅲ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三谷庄

国控、市控

大渡河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龟都府

国控

青衣江

Ⅲ类

Ⅱ类

Ⅲ类

Ⅲ类

水中坝

省控

青衣江

Ⅲ类

Ⅱ类

Ⅲ类

Ⅱ类

三星村

市控

大渡河

Ⅲ类

Ⅱ类

/

Ⅱ类

青 富

市控

大渡河

Ⅲ类

Ⅱ类

/

Ⅱ类

八角亭加油站断面

市控

周公河

Ⅲ类

Ⅱ类

/

Ⅲ类

两合水断面

市控

蒲江河

Ⅲ类

Ⅴ类

/

Ⅲ类

金龙村一组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Ⅲ类

劣Ⅴ类

/

Ⅳ类

总磷(0.17倍)

团结堰断面

市控

玉溪河

Ⅲ类

Ⅲ类

/

Ⅲ类

多营断面

市控

青衣江

Ⅲ类

Ⅱ类

/

Ⅱ类

金鸡峡断面

市控

玉溪河

Ⅲ类

Ⅰ类

/

Ⅲ类

灵鹫塔断面

市控

宝兴河

Ⅲ类

Ⅱ类

/

Ⅱ类

槐子坝断面

市控

荥经河

Ⅲ类

Ⅲ类

/

Ⅲ类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监测情况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湖库

富营养化

综合指数

富营养化状况

环比

上月

同比

上年

三星村

省控

瀑布沟

46.2

中营养

无变化

无变化

青 富

省控

瀑布沟

40.5

中营养

无变化

无变化

三谷庄

省控

瀑布沟

42.8

中营养

无变化

无变化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五、功能区噪声

2017年8月,开展了雅安市城市三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共监测7个点位,分别为1类区(烈士陵园、建设大厦点位)、2类区(八一宾馆、工商大厦点位)、3类区(市人行宿舍点位)及4类区(实验小学、三十七军医院点位)。

1类区(烈士陵园、建设大厦点位)昼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夜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上升100%,环比无变化。2类区(八一宾馆、工商大厦点位)昼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夜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上升50%,环比无变化。3类区(市人行宿舍点位)昼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夜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4类区(实验小学、三十七军医院点位)昼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夜间无超标,达标率100%,同比、环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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