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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计发〔2017〕25号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7-09-22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财政局: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等22个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7〕15号)以及《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19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17〕78号)要求,为圆满完成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免费接受一次健康体检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我市健康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终以扶贫移民部门确定的人数为准)。

二、体检内容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7-64周岁人群,体检内容见附表1。

(二)0-6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

三、实施机构

原则上以县(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或联合实施。

四、经费保障 经市政府同意,7-64周岁贫困人口人群体检经费由市财政及县(区)财政解决。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市、区按4:6比例分担;市、县按3:7比例分担。市财政按市扶贫移民局提供的全市贫困人口95474人为基数进行补助,各县(区)要按要求完成健康体检任务,不足部分由各县(区)承担。两区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直接下达,扩权县补助资金由市卫计委转拨各县。

0-6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资金及时补助到位。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是我市切实做好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财政、卫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雅委办〔2017〕78号印发的《雅安市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和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开展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65号)要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相关工作,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补助资金,确保贫困人口健康体检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强化质控。各县(区))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科学、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健康体检工作质量。各县(区)要在2017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因病施策、精准救治。一是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精准掌握其患病情况。二是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对检查出的疾病,按照“能一次性治愈、需要住院维持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三类进行认真分类,对能一次性治愈的疾病开展集中救治,对慢性病进行签约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得到精准救治,早日康复。

(四)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的知晓度;要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贫困人口自觉参与免费健康体检,确保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请各县(区)于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贫困人口体检月报表(附件3)和雅安市贫困人口健康体检疾病情况月报表(附件4)。体检情况请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

附件:1.雅安市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2.2017年贫困人口免费体检市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3.雅安市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月报表

4.雅安市贫困人口健康体检疾病情况月报表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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