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38285号、雅市国用(2004)字第5078-03号 |
张万春 |
竹琼晋 |
房屋 |
竹琼晋 |
雨城区果园路28号附3号 |
2 |
雅房权证字第0014152号、雅国用(97)字第1081号 |
周吉成 |
周树智 |
房屋 |
周树智 |
市大北街98号附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