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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摸底排查工作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我局开展社会救助摸底排查工作,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努力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民服务,为民解忧。

2015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指导下我局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应退尽退”。我市各县(区)民政部门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川民发〔2014〕92号要求,从2014年起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将家庭收入、经济状况已发生变化,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救助的人员予以清退。据统计自2014年—2017年1月,累计退出102267人,其中城市低保退出27654人、农村低保退出74613人。同时,将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助,累计纳入10838人,其中:城市低保纳入1669人、农村低保纳入9169人。累计保障2050941人次。发放低保补助金累计29168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市民政局将2015年确定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年,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各项救助政策宣传,市民政局张先明局长就以政策问答形式在雅安市电视台做了两期政策解答。各县区累计印制救助政策宣传资料20余万份。通过宣传,群众较为全面的了解社会救助的申请、评议、经济状况核查、审核、审批程序;也清楚知道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社会救助。有效减少了因不了解政策而来人、来电咨询和信访、上访次数。收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果,雅安市已连续两年未有人员在四川省“阳光政务”咨询政策和投诉。

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让社会救助惠及广大困难群众。2015年来,我市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5年将城市低保由33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农村低保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提标幅度分别为原来的21.21%和33.33%;2016年将城市低保由400元/月提高到440元/月、农村低保由220元/月提高到270元/月,提标幅度分别为原来的10%和22.73%。

积极消除救助盲区。2015年起,民政部即要求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机制。即:各乡(镇)、街道办(社区)设立社会救助窗口,统一受理群众申请,然后转交职能部门办理后再由该窗口回复申请人。目前,我市各乡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窗口全部设施完毕,有效方便群众的各项救助申请。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把中央“以人为本 关注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监督机制。为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有门、不被推诿、搪塞,我市各县(区)均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了困难群众“申述有门 投诉有路”,同时也是对民政工作的有效监督。

全面推进分类救助。2016年下半年市民政局专题召开了2次县(区)民政局长会议,布置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工作。即根据各自不同的收入状况、困难那程度大小等进行分类,再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存在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少,市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二是基层专职工作人员少且不稳定。很多乡镇的民政助理员均是兼职,极不利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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