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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9-15 1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水务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务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挥、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供水、 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城市供水、排水规划;负责全市城乡供水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供水、 污水处理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以及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 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 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2、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 (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市水务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1、水利灾后重建基本完成。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利系统共承担82个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39.5亿元。三年累计整治水库32座,新建和整治堤防185.73千米,建成和整治供水工程390处,新增供水能力18.5万吨,新建和整治渠道1017千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37平方千米,新建和整治水资源监测点112个。截至目前,灾后重建累计完工 80个,累计完成投资37.9亿元。其中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工34个,完成投资14.69亿元。

2、重点水利工程强力推进。铜头引水工程:隧洞累计进尺25.1千米,实物工程量完成71%,累计完成投资39190万元;南郊水厂引水工程:完成雅望公路12千米埋管,隧洞洞挖1.19 千米,输水工程完成21.01千米,累计完成投资21380万元;九龙水库工程:实现导流洞、左岸灌浆平洞贯通,累计完成投资15468万元(含移民投资);永定桥水库工程: 主体工程累计完成 1690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4000万元,全面完成扫尾工程。

3、水利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出台了《雅安市水利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雅安市水利脱贫攻坚技术导则(试行)》,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台账和任务台账,加大督查检查,2016年贫困村贫困户供水工程项目共落实资金770万元,全面完成年度1.2万贫困人口饮用水任务。民生工程共解决3.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小农水重点县新增有效灌面5000亩。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府将农建工作纳入政务目标实行专项考核,全面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任务。

4、水利改革持续推进。围绕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大项目整合和资金投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督查指导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局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全市小微水利工程已完成颁证2922处,汉源县正在进行试点总结。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水平得到提升。

5、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编制完成《雅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雅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雅安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实施方案》、《雅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等系统及专项规划,提出了水利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构想和具体措施。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深入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论证、生态流量下泄、取水验收、取水许可管理等行政审批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水土保持流失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4.87 平方公里。建成飞仙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硗碛湖省级水利风景区、陇西河上里古镇省级水利风景区。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6、防汛减灾能力不断提升。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将灾后重建工作与安全度汛工作有机融合,落实防汛责任,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强防汛会商,组成4个防汛抢险专项工作组,将防汛隐患排查贯穿整个汛期始末,先后开展各类防汛督查排查40余次,严格值班值守,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三个确保、一个坚决防止”度汛目标,连续三年汛期实现洪涝灾害“零伤亡”。

7、水务行业管理和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进一步加大水务执法力度,全市共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595次,参与执法巡查2259人次,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发生。着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高效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全年编发水利信息233条,公开政务信息242条,编发《雅安水务简报》24期,全面完成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信息目标任务和外宣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9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开展党的重大理论、方针和重要工作部署的专题学习和中心组学习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得到扭转,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务干部职工的党风、政风和作风持续好转。

(四)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2016年,在灾后恢复重建和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推进中,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情况下完成多项任务:正在完成南郊水厂引水工程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以及后续施工图供给;正在完成白沙河流域盆带口和天生桥电站技施设计图纸供应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完成了南郊水厂引水工程隧洞出口渣场、1#渣场(1#减压池附近)、3#渣场(3#减压池附近)、黄村渣场防护设计;完成了老场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及后续工作;完成了《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花滩河(米溪河、磨刀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及后续工作;完成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天全河天全下游项目区新华小流域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及后续工作;完成了大唐川王宫电站廊道帷幕灌浆工程后续设计及施工指导;完成了《雅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编;完成了《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次干道(左线/右线)1#桥、(左线/右线)2#桥工程名山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编写;完成了《小沟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论证报告》的编写;完成了《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报告编制;完成了《陇东电站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告编制;完成了《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河下游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了《雅康高速公路LM1合同段对岩1#热拌站钢便桥工程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写;完成了《四川省天全河胜利水电站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写;完成了《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河园区段景观坝工程实施方案报告》设计;完成了《石棉红旗堰“10.4”水毁修复工程应急处置方案》设计;完成了芦山县沿江路南段道路工程(芦山河污水管线桥工程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完成了石棉县楠桠河三桥至彩虹桥人行道建设工程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参与天全柏木河电站山体滑坡泥石流抢险救灾工作及“天全县‘4.1’昂州河白木河山洪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除此之外,还为部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县水务局灾后重建实施项目、农村小水利、节水工程、防洪堤工程等若干小水利项目提供了无偿技术援助和咨询工作。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雅安市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764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9.74万元,占100%。

2016年雅安市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655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19万元,占20.20%;项目支出5232.31万元,占79.8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03.5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0155.38万元,下降53.38%。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拨入堰塞湖整治项目经费1.5亿元。(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4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19万元,减少0.76%。(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81万元,占7.72%;医疗卫生支出93.51万元,占3.36%;农林水支出2404.91万元,占86.39%;住房保障支出70.69万元,占2.53%。(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44 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9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文测报(项):2016年决算数为236.82万元,完成预算17.71%。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专项经费1100.32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水质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554.9万元,完成预算90%。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经费63.14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4万元,完成预算37.40%。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经费43.76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63.77万元,完成预算99.61%。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61万元结转到2017年退还。

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00万元,完成预算13.87%。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专项经费205.00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7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水务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55.5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6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32.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40万元,下降5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99万元,下降51.61%,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车辆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1万元,下降70.21%,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68万元,占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万元,占12.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水利工作及大型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工地踏勘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51人,共计支出2.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雅考察调研、督查督办以及县(区)水务局来我局汇报工作等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2.5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4.13万元,下降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雅安市水务局公有车辆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雅安市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资金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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