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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15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外事 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事宜;审核、承办全市因公出国团组、人员的报批手续;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我市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等。

侨务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归口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调查了解国外和市内侨情,收集整理有关侨情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侨办汇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贫困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及社团在经济技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协同市侨联开展侨务活动,指导各区县侨务工作。

对台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组织、管理、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区)的对台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涉台法律事务;按照中央和省台办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负责雅安市对重要人士的联络工作;负责中共雅安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抓好境外援建

(1)抓好境外捐建我市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管协调。“4·20”芦山强烈地震以来,我办共争取境外捐赠资金、项目共计6.54亿元,其中争取捐赠资金1.97亿元,争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8个(新村3个,学校25个,卫生院7个,敬老院1个,交通隧道1个,引水工程1个),项目资金4.57亿元,有力推动了我市新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办党组紧紧围绕“廉洁重建、阳光重建”的要求,积极做好境外捐建我市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到每个项目点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按期保质完工。加强境外捐建项目、捐赠资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好项目档案和资金档案,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已有37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项目资金、捐资资金共计到位5.71亿元人民币。

(2)严格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港澳特区政府捐赠资金。“4·20”芦山强烈地震后,港澳特区政府分别向雅安灾区捐赠1亿港元(折合人民币7894万元)和1亿澳门元(折合人民币7654万元)用于购置应急赈灾设备。我市严格按照港澳特区政府捐赠意愿,周密完善地制定了港澳资金的使用方案,严格资金的使用监督,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使用香港捐赠资金购置155台设备,使用澳门捐赠资金购置1258台套设备及8000套暖冬物资,目前,采购的设备物资已全部投入使用。年初以来,我办继续加强对港澳政府捐赠资金所购置设备的监管。通过走访调研、电话督查、实地查看、督促受援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等方式,对全市18家受援单位使用管理港澳设备的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受援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经检查,我市使用“4·20”港澳特区政府捐赠资金购买的赈灾设备和物资全部使用正常,正惠泽全市人民。

(3)积极助推我市灾后产业重建。自2014年8月省重建委下达助雅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以来,我办积极搭建平台,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对外联络等优势,“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努力做好省级部门助雅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外事侨务办和省台办领导多次带领侨台资企业到雅安考察,先后圆满完成“上海侨资企业西部行”、“海外青年企业家四川行”以及“海外知名侨胞故乡行”等考察团赴雅参观考察的任务。积极参与省台办“2016中国西部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会”,努力涵养台商资源。成功引进了一批效益好、前景好的企业在雅落户,全面完成了协调服务省级部门助雅招商任务。

2、圆满完成“感恩侨爱”主题巡礼活动

“4·20”四川芦山地震3周年到来之际,“感恩侨爱——四川雅安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巡礼”主题活动于4月10-11日在雅成功举办。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裘援平率领的“感恩侨爱——四川雅安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巡礼”代表团40余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代表走进雅安芦山县“思延侨爱新村”、宝兴县“侨爱世茂钟灵社区医院”、雨城区上里共和侨爱新村、陇西侨爱学校等灾后重建侨捐项目,实地考察侨捐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实地感受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和灾区涅槃重生般的巨变。侨胞和港澳同胞代表纷纷表示捐赠资金花得值,用在了刀刃上,今后将继续关注、支持雅安,寻求更多的合作机遇,努力帮助雅安灾区实现发展振兴。此次巡礼活动圆满成功,给上级领导和海外嘉宾留下了难忘和美好印象,得到了国务院侨办领导、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在结束巡礼活动后在成都赞扬此次巡礼活动:“无论礼遇、细节、气氛都非常好,工作非常细致,国侨办、侨胞们都非常满意。”省政府副省长、市委书记叶壮同志在活动结束后给市外侨和港澳台办发来短信:“感恩侨爱重建巡礼主题活动顺利、平安、圆满,群众感情真挚,热烈有度,凝聚了各位心血,展示了雅安工作,谢谢大家,继续赶考,夺取全胜!”

3、深入推进外侨台各项工作

(1)切实加强外事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雅委办〔2014〕94号通知,进一步加大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了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2016年我市无因公出国(境)自组团,因公出国(境)参加中央单位、省级部门14人次,其中,党政干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因公出国5人次,因公赴港澳1人次,赴台交流0人次,未出现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现象,证照及时回收,因公出访报告及时交收。二是加强涉外管理,妥善处置涉外案(事)件。成功处置了芦山、天全、宝兴等县数十名前往非洲乌干达水电站务工人员与雇主因工资纠纷发生冲突事件; 做好G20多国财长及央行行长成都峰会召开期间的相关涉外维稳工作。10月,在省外事侨务办具体指导下,我办与汉源县外侨台办平安接返遭索马里海盗劫持的两名汉源籍船员,并及时通过汉源县外侨台办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在雅境外非政府组织共计12家,均未发现异常行为。

(2)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是积极参加重要涉外接待活动,进一步扩大交流联谊,涵养海外资源。先后接待了以色列驻成都领事馆副总领事、尼泊尔高级记者代表团、巴基斯坦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和中东欧国家可持续发展考察团等重要涉外团组4批39人;参与了G20多国财长及央行行长成都峰会的前期接待准备工作;协助市人社局拟订了聘请以色列医疗专家前来我市市医院、中医院、雅职附院开展医疗救治及现场培训的“马沙夫”培训项目。二是积极组织全市侨爱学校学生参加由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快乐作文”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第十七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筛选了290篇作文上报大赛组委会,获二等奖5篇,三等奖9篇。

(3)深入开展对台宣传交流。一是充分利用台湾友好媒体的作用,借助他们在岛内积极宣传雅安,扩大雅安在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月30日,台湾中天电视台《开放·新中国——秀芳点题》栏目记者戴菉一行4人到雅安荥经县严道第一初级中学、名山区新店镇卫生院、茅河乡敬老院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专题采访,通过节目播出让台湾民众更好地了解雅安灾后恢复重建的新面貌、新发展。二是主动对接,协调服务,积极推进省台办、省旅发委共同组织的500名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台培训项目,其中我市19名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台参加培训项目。

(4)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办党组多次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党员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确保入脑入心。根据核查后的贫困户现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安排对口帮扶贫困户,由上至下、层层挂钩,确保“贫困户家家有帮扶人员、党员干部人人有帮扶对象”,为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激发党员干部的热情、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级帮扶部门共同筹措帮扶资金14万元,统一用于联系村芦山县大川镇快乐村项目扶贫工作。针对村委会办公设备不足的情况,支持快乐村工作经费4000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制定了《机关党支部与大川镇快乐村党支部结对联建实施方案》,并就联建工作开展同贫困村党支部进行了交流。截至目前,我办结对帮扶的10户23名贫困群众均已通过验收完成脱贫,进入巩固发展阶段。

(5)积极开展侨台慰问和助学帮扶。今年以来,积极走访慰问全市贫困、重点侨台胞(属)、归侨侨眷112户,慰问金共计7万元;争取境外助学帮扶资金68.33万元,惠及全市师生693人。其中争取到致公党北京市委、北京市侨联共同出资设立的“北京致·侨爱心助学基金”向石棉县捐资100万元助学基金,为期三年,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和乡村教师。今年是该项目首次实施,已发放助学金33.87万元,惠及306名师生;争取到港商蔡惠玲女士给芦山县思延乡中心小学全校310名学生每人捐赠一个书包、一件户外风衣,还给学校35位老师赠送一块手表,捐赠的物品价值近30万元,并举行了现场捐赠仪式;争取到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继续在我市汉源、荥经、名山42名贫困孤儿开展助学帮扶,帮扶资金计44600余元。

4、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4月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办党组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外侨台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认真策划,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专题学习讨论,顺利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后,办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成立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学习教育动员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市外侨和港澳台办机关的学习教育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积极营造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强化学习宣传,制作学习教育专栏,建立党员活动学习室,利用外侨的网站,外侨台微信交流圈,做好“两学一做”学习宣传。结合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组织形式多样教育活动,推动学习教育不断深入。三是多种方式抓学习。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多次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学习教育计划,为全体党员发放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选编》等学习辅导材料和学习笔记本。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党员理论学习40余天,观看先进事迹、反腐倡廉电教片6次,专题研讨4次,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6次,参观学习2次。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全办党员参与竞赛答题,合格率达94%,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四是开展 “感恩教育”、“红色教育”、“党员自愿服务活动”以及“重温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砥砺了灵魂,强化了党性,坚定了理想信念。五是聚焦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在党员自查基础上,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对能立即整改的,“马上就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六是以学促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境外捐建的38个项目已有37个竣工投入使用,到位资金3.74亿元人民币;助力对外交流合作,接待重要涉外团组4批39人,邀请知名侨台胞、侨台资企业代表来雅参观考察,共计11批160余人;助力灾后产业发展,协调配合省外事侨务办、省委台办圆满完成对口帮助我市招商引资任务;助力脱贫攻坚,完成对口联系村“户脱贫、村摘帽”的工作任务,全面通过省上检查验收。

5、扎实推进机关各项建设

(1)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2016年外侨和港澳台办机关党建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工作目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推进灾后重建、走基层、脱贫攻坚、创城和党员双报到为抓手,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加强党组对党支部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班子成员协助抓”的党建领导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同步计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严格组织生活,强化党员管理。坚持机关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期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作风和行政效能。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2)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职,支持纪检组“三转”到位。制定了《市外侨和港澳台办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及纪检组长责任清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和科长,分管领导与副科长和科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外侨台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全办《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及打算》,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着重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因公出国(境)以及侨台(胞)捐赠等方面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惩防体系成效。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参观市法纪警示教育基地,观看《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组织学习《镜鉴》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选编》等警示教育读本。通过撰写心得体会,结合实际进行讨论,举一反三,以案说纪,使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总开关”拧得更紧。

(3)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雅安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结合外侨台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侨台胞(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全办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4)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 “庸、懒、散、浮、拖”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全办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扎实开展集中学习讨论的同时,每名党员干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办本年收入合计24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84万元,占100%。

2016 年我办本年支出合计2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2万元,占89.26%;项目支出25.73万元,占10.7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7.5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5.43万元,下降12.0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0.72万元,下降14.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43万元,下降1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71万元,占72.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2万元,占15.70%;医疗卫生支出14.85万元,占6.16%;住房保障支出14.37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16万元,完成预算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有人员调离,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86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5.73万元。主要包括: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够开支的所有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4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占50.34%。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为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展中作、精准扶贫深入基层、灾后重建后续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共计支出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莅临视察接待,各省市兄弟部门来雅开展活动接待,以及相关外侨台人士来雅接待。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20人,共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尼泊尔来访一行及法国一行来访。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2万元,比2015年增加9.28万元,增长55.4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等器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一般公共服务中未罗列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运行(项): 指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指除华侨、港澳、台湾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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