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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雅安市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7-09-14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制定全市统战工作有关政策性措施;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精神和工作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实职安排;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

6.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统战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指导县(区)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部长。

7.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9.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市委常委会4次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就统一战线工作做出10余次批示。市、县(区)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8个县(区)统战部长均由县(区)委常委担任。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抓紧筹备召开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代拟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结合深化改革工作,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参与了《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启动了建立雅安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开展督促检查。牵头开展了迎接中央、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调研检查工作,代市委拟定并上报《中共雅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的报告》;又开展了全市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调查。参与完成了省委督察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

(二)风清气正抓好换届工作。一是坚持加强领导和指导。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政协换届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相关方案。成立了协助市级民主党派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市工商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多层面召开严肃换届纪律学习会、专题座谈会,组织广大成员认真学习换届纪律,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抓好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严格遵守程序和政策。做好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等工作,严格落实换届提名人选“六个凡必”的要求。严格向相关部门征求相关人选廉政意见。严格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在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中,因个人事项申报未通过核查,2人停止了选拔任用程序;经综合评价,3人不再作为市工商联副会长推荐人选。四是换届工作顺利推进。协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圆满完成换届工作,指导市工商联圆满完成换届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了市、县(区)换届及党外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人大、市政协换届工作。指导各县(区)工商联开展换届工作。指导雨城区开展各民主党派区委会换届工作。

(三)围绕中心抓好重建脱贫工作。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全市统一战线以各种载体,不断凝聚共建“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思想共识。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引导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围绕灾后重建、脱贫攻坚,“四大行动计划”、“四大工作抓手”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建言献策,形成调研文章、提案、建议100余篇(条)。三是服务灾后重建。协调完成省委统战部援助芦山县思延乡“1+5”项目建设,并申报成为首批“四川统一战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指导帮助全市26处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灾后重建。履行好灾后重建名山区协调督导职责。四是推进脱贫攻坚。继续做好大同村帮扶工作,协调资金160余万,完成了6公里村道加宽和河道整治项目;协调资金近60万元,帮助该村成立合作社,发展100余亩雷竹产业;筹措资金47万,完成了村级活动室维修、村卫生室建设等工程。引导各民主党派以“同心实践基地”建设为载体,开展了30余次科技讲座、培训等扶贫活动;指导171家非公有制企业以“万企帮万村”行动为载体,结对帮扶176个贫困村。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督导、督查联系单位责任,先后参与了脱贫攻坚评估检查及“回头看”、名山区协调督导专项督查等工作。五是促进招商引资。邀请27位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家参加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首届雅商返乡发展新春恳谈会”。新成立了深圳四川雅安商会,新建对外联络点10余处。促成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回雅考察,先后签订意向性项目协议10个。

(四)统筹兼顾抓好职能工作。一是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代市委拟定了《2016年度中共雅安市委同各民主党派市委政党协商会议计划》,并牵头协调组织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协商计划。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新一届班子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二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今年共提拔交流党外干部21名。选派了1名县处级党外干部到凉山州挂职锻炼。向省委统战部推荐了15名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圆满完成省委统战部年度调训任务。举办了1期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三是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牵头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开展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专题调研。向省委统战部推荐了10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四是做好经济统战工作。开展了“创二代”教育培养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厂务公开、工资民主协商等调研工作。举办了一期非公有制企业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会议民建、工商联联组会上的讲话和“七一”讲话精神专题培训会。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用电贵、用地难、融资难等实际困难10件。五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推荐宝兴县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县,推荐了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了11个市级示范单位。按依法治市部署,开展了法律进寺观教堂示范创建。组织部分宗教界人士赴峨眉、重庆等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推荐荥经云峰寺、智灯法师为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个人。六是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协助做好了香港贸发局在四川举办“转型升级·香港博览会”大型博览会相关事宜。协助联系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建筑学教授莫森为荥经、石棉两县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推荐5名贫困生参加“2016年李锦记希望厨师项目”全额资助的为期3年的培训。建立了我市出国、归国留学人员数据库。

(五)夯实基础抓好自身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认真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二是继续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全省试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等。四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党派科、干部科、经济科、综合科和研究室,在职工作人员共12人,其中公务员10人,工勤人员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25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25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9万元,占64%;项目支出94.06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统战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7.2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42万元,下降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9.05万元,下降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33万元,占7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6万元,占17%;医疗卫生支出13.68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9.68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6.27,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8.34,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73,完成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7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66万元,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4万元,下降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施行了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67%,增加的主要原因统战工作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和异地商会工作拓展,今年开展了组织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家回雅考察等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73万元,占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的党派工作、调研工作、异地商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81人,共计支出1.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委统战部工作检查、调研、异地商会建设工作开展、其他市(州)统战部门工作对接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统战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万元,比2015年增加0.94万元,增长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统战部公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项)指开展统战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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