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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民盟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民盟 发布时间:2017-09-14 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民盟雅安市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法赋予的权限之内,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雅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民盟市委思想宣传工作2016年被民盟省委表彰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庆祝长征胜利80周年教育活动,建设西康民盟历史陈列室,编辑《民盟在西康》文史资料,等等。在民盟市委网站发文241篇,编辑《雅安民盟信息》50期,《雅安民盟》3期。扩大对外宣传,在市级及以上各种媒体发表稿件132余篇(条)。

积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建脱贫双攻坚,立足雅安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民盟市委参政议政工作被民盟省委表彰为“调查研究工作先进集体”,盟员2人被表彰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在省政协会期间,雅安盟员委员提交提案5件。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上,雅安盟员代表提交建议2件。在市两会期间,民盟市委提交政协全会大会发言2篇,集体提案5件,盟员委员提交个人提案34件;盟员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交建议20件。重视发挥基层盟员和代表人士在收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中的作用,共向民盟四川省委、市政协、市委统战部报送社情民意信息24条,内容涵盖精准扶贫、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医疗民生等方面。已被省政协采用1期,省委统战部采用2期,市政协采用2期。

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发挥优势、统筹资源,建设雅安民盟社会服务品牌,扩大社会服务影响。继续建设荥经县天凤乡“同心”实践基地。民盟市委、民盟区委联合在天凤乡中心小学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捐资4482元,为全体学生购买了62件运动服,资助贫困学生3人。协调深圳理邦公司在雅安开展医疗设备捐赠活动,向雨城区、名山区等5个卫生院各捐赠了每台价值20万元的五分类血球分析仪。2016年民盟市委被民盟省委表彰为“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广大盟员立足本职,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15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其中,吴德入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王家玮被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优秀组织工作者”称号,陈雪锋荣获“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曹汝丰在“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荣立二等功,杨世民、张克英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等。

民盟市委按照民盟省委和中共雅安市委安排部署,召开了民盟雅安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四届一次全会上,选举彭学松为主任委员,何海、吴德、徐怀亮为副主任委员,任命陈菊丽为秘书长。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今后开展盟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着力做好组织发展和干部培养推荐工作。按照民盟市委“重视质量、优化结构、按需发展”的要求,适当减缓了发展速度,全年共发展新盟员30人,发展率为3.3%,现有盟员871人,其中,市县人大代表32人,政协委员98人。

二、部门概况

民盟雅安市委属一级预算单位。

(一)内设机构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科。

(二)人员编制情况

纳入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人员编制共计6名,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民盟本年收入合计9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7万元,占100%。

2016年民盟本年支出合计9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万元,占59.4%;项目支出38.63万元,占40.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雅安民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9.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3万元,增长4.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9万元,增长3.66%。

图片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8万元,占8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万元,占7.91%;医疗卫生支出3.21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3.51万元,占3.69%。

图片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4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1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3万元,增长18.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8万元,增长30.8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中,单位保留车辆变更,保障范围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45%,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2万元,占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23%。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1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层调研、市(州)交流(含兼职领导)、调研课题、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9人次,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盟省委及市(州)盟组织调研、考察,以及基层盟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民盟雅安市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8万元,比2015年减少10.76万元,下降13.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民盟雅安市委市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购买电脑及打印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盟雅安市委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指民主党派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应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管理事务:指各民主党派及办事机构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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