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批 2017年9月1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0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906044 | 雅安市天全县环城路81号附近(原天全县煤炭公司楼下)一烧烤店,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 雅安市 | 油烟、噪声 |
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天全县环城路81号附近(原天全县煤炭公司楼下)一烧烤店为天全县天德烧烤店,位于天全县环城路131号,业主高小文(男、46岁),于2015年10月15日在天全县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825MA64XEDR38),于2017年7月24日取得天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食品小经营(餐饮服务)备案证》(编号:天食餐(2017)第100144号,有效期至2020年7月23日),经营范围为烧烤,经营时间为晚7点至凌晨1点。 该烧烤店安装了2处抽油烟机,其中1处悬挂在操作间窗外,出烟口直上楼顶,1处安装在店外街边,店外街边的抽油烟机距居民小区直线距离约2米。在烧烤店营业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油烟处理不彻底,影响居民生活;二是抽油烟机运行和食客喧闹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 |
是 |
经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对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督促后,该烧烤店业主同意自行停业整改,并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和周围住户认可后恢复经营。一是针对油烟扰民问题,要求业主在9月17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使油烟经净化器处理通过烟道排放;二是针对噪音扰民问题,该烧烤店已于9月7日拆除了安装在店外街边的不规范的抽油烟机,降低了噪音。为确保整改效果,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要求业主于9月17日前,在操作间窗外悬挂抽油烟机处,采取贴墙封闭加装隔音板等措施,同时督促业主通过在店内张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倡导食客进店文明用餐。 9月9日,县城管局会同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城厢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环城路131号附近居民进行了回访调查,并就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表示认同。责任领导:曾勇 天全县政府副县长,责任部门:天全县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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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20170906050 | 雅安市天全县茶厂营业的必来客前面空地,多家商贩开设烧烤摊,油烟、噪声严重扰民。 | 雅安市 | 噪声、油烟 |
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天全县茶厂营业的必来客前面空地,位于天全县茶厂商业中心小广场,常有食品摊贩在此经营烧烤摊。 经查,天全县茶厂商业中心小广场必来客前面空地已无商家开设烧烤摊。但在9月4日前确有多家商贩开设烧烤摊,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 |
是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为强化城市管理,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创建,8月18日,我县城管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环保局和城厢镇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城区餐饮行业经营秩序和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和《倡议书》,对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天全县茶厂商业中心小广场属集中整治范围。9月1日晚,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联合对茶厂商业中心小广场的露天烧烤进行了集中督查整治,要求业主自行撤离。9月4日,县城管局和县食药监局集中约谈了露天烧烤业主,再次明确茶厂商业中心小广场不得经营露天烧烤。9月6日,该区域露天烧烤已全部取缔。 9月9日,县城管局会同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城厢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茶厂商业中心小广场周围的居民进行了回访调查,并就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