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纪平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上坝路220号3栋2单元1层29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17)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031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纪平
2017年9月1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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