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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多措并举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09-01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农业函〔2017〕233号)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生态养殖示范,提高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

一、制定方案,明确导向。2017年,按照雅安市第四次党代会确立的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奋斗目标,雅安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发展绿色养殖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雅农发〔2017〕57号)、《雅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雅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农发〔2017〕100号)等文件,指导全市大力推进传统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方式,以污染防治、粪污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力争到2020年,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5%,形成一批种养结合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养殖示范场,助推畜禽养殖业绿色转型升级。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市各县(区)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划分情况,河流流域分布情况,开展了畜禽养殖场(户)及养殖污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位于的养殖区域及流域、养殖规模、养殖场主、畜禽养殖种类、建成年份、粪污处理利用等基本情况,为养殖污染防治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提供了基本情况。

三、科学划定,明确标准。配合环保部门,8县(区)已先后制定并按程序颁布了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号)等相关规定,继续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区科学划定(完善细化)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益养区)的工作。

四、落实整改,做好回头看。针对省环保督查反馈突出问题及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农业局成立了专项督导小组开展专项督促整改,按时完成了整改任务并形成了整改报告,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及《雅安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雅环保委办〔2017〕32号)交办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认真办理,对粪污处理设施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整改完成的场户开展回访,确保畜禽污染问题不反复不反弹。

五、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针对雅安畜禽养殖污染及生态畜牧经济发展实际,总结完善了适合雅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际的技术措施,逐场开展技术指导,提出“一场一策”整改意见建议。通过电视、网络、现场培训、专题培训、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养殖污染防治技术。2017上半年,市、县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培训55余场次,开展“一场一策”养殖污染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养殖户700余户,参训人员 26000余人次,印发资料50000余份。

六、指导示范,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粪污综合防治的指导和示范,主推种养循环(猪-沼-茶等)资源化综合循环利用模式,指导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干稀分离、沼气池、沼液贮存池、贮粪池、堆粪发酵场等环保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粪污防治新技术。在名山区新店、红星、中峰、建山、万古等5个乡镇示范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PPP模式,提高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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