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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8-25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切实加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川办函〔2017〕151号),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建立雅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制定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制度不断完善;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工商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高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覃建生   市工商局局长

副召集人:张豫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德章   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江 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彦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李云忠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姜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梅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 

姚雅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易 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韩军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余运涛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王 翔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勇   市水务局副局长

龙嘉研   市农业局副局长

雷 华   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冯 勤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云高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  勇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吴宏卫   市质监局副局长

罗 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羊 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安俊   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叶先蓉   雅安银监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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